臭氧机应用于饮用水行业
臭氧有极强的氧化能力,可以降解水中多种杂质和杀灭多种致病菌、霉菌、病毒以及杀死诸如饰贝科软体动物幼虫(达98%)及水生物如剑水蚤、寡毛环节动物、 水蚤轮虫等,因而早在1886年在法国就进行了臭氧杀菌试验。1893年在荷兰3 m3/h的净化水厂就投入运行。1906年法国尼斯(Nice)建成的臭氧处理水厂一直运行到1970年。尼斯水厂被看作是“饮水臭氧化处理诞生地”。
我国自八十年代以来陆续有少量自来水厂采用臭氧发生器消毒法,如北京田村水厂(15kg03/h),昆明水厂(33kg03/h),还有一些工矿企业内部水厂,如大庆油田,胜利油田,燕山石化等单位的水厂也都有臭氧设备在运行,与国外规模比较,我国利用臭氧机进行水处理只能说还处在萌芽状态。
空气型臭氧发生器产品在设计制造时,都有发生量/每小时的设计和标定,根据用途和空间需要,以最大需要量为依据,进行产品规格的选型,以利于经济核算。
值得我们指出的是,同样的发生器在不同的空间需求中,工作时数与效果是成正比的,特别是臭氧在高温下短期内就进入衰减期,必须依靠一边发生一边应用的原则,源源不断的臭氧供应才能达到完美效果,所以不要只指望短期、高浓度收效,以致进入误区。